【雜文】長二零一九年(之二)
大概在2018年底,我便意識到自己已踏入我的「長2019年」。當時我通過了博士論文口試,奮鬥六年的博士學位終有著落;小女兒亦剛剛出生,她跟兩個哥哥一樣,都是生於秋冬之間,分別相隔三年和六年,即是說,當大兒子開始上學,不用像照顧初生時那般費神,二兒子便出生了;而那時二兒子正好也長到那個年歲,小櫻桃般的小女兒便呱呱到來。聽到這些三三六六之數,耳窩裡便如強逼症一樣鑽出一條耳蟲,一句香港電影經典對白:三年之後又三年,三年之後又三年。我沒卧底身不由己的那種怨,我只是把血氣時代快速運轉的生理日曆大幅調慢,不再以「周」、「月」或「年」為認知生活的時間單位,而是用「三年」。
三年約摸一千日,若說人類普遍對大整數有所偏執,我看一千日比一年更有代表性。人以「年」為生活的主要時間單位,估計與先民生活有關,人與自然搏鬥,必得熟知自然軌律,而最明顯莫過於四季變化。到人類進入現代,以征服自然為指導思想,我們沒有完全擺脫季節的影響,最少在情感上是如此。人類真正能夠征服的,是把「年」視為一個循環觀念的想法。「年」成為一個累積概念,從一年跨到另一年,必須清理舊事舊物,或重新開始,喻意必須在跨年之際有所警醒,有所進步。而我還是那句:這跨年之際有何特別呢?那天太陽不會從西方升起的。
所以我對「三年」較有感覺。《論語》裡有個關於三年的經典辯論:宰我問孔子,為何要守喪三年?太久了,因為三年不為禮樂,必然崩壞,不如改成一年吧 。但孔子卻質問宰我,你守喪時若還有心情行禮行樂,你就去吧。宰我走後,孔子對左右說,宰我不仁呀!父母照顧你三年,你才有自理能力,你為父母守喪三年,才是人性常理耶。宰我之心,我是懂的,他是個實用主義者,不想為行禮如儀而荒廢禮樂。但孔子的道理我也明白,他是說守喪是回饋父母之心,應為人之天性,滿有先驗之意。轉念至此,我忽有臆想,「三年」或許是人格形成的原初場景吧,以三年而不是以一年為生活周期,才較符合人性。
起碼我愈來愈是這樣想的。有時一年太短,兩三年才能看清當下生活細節,再謀求改進,或轉換跑道。我在2018年底開始感受我的「長2019年」,小女兒出生,我也準備種她要為我守喪三年的業。三年以後,她會出落成一個小女孩兒,她會返學,會對這個美好城市充滿好奇,我一家五口也將成了規模。然後,如果幸運的話,我會在這三年找到未來十至二十年的事業路徑,然後踏踏實實地生活,樂也融融 — — 我實在不想把事情說得太絕望,但悲觀確是我的「長2019年」的底氣,生活的輪廓因現實嶙峋而崩掉了一大片。我只覺這長長的三年只過了三分之二,剩下三分之一,會是怎生光景,至今毫無頭緒。
或許宰我是對的。三年太久,要禮崩樂壞,一年都嫌長。唯一他沒說好的是,形勢比人強,無人力足抵擋歷史巨輪。在若干個三年之前,我在ICQ(一個失傳已久的社交軟件)的個人簡介上,改寫了毛澤東的一句詞:「三五年太短,不爭朝夕。」既然「三年」是人類回歸父母懷抱的象徵,那麼當世道不彰,人心思退,三年即是大退之期。古代士人時有以歸鄉守孝為在政治路上的退守姿態,即使我非士人,作為一個公共人,面對「長2019年」的一火二冰,在未來這第三個「三分之一個三年」的2021年裡,不爭、退思,恍若成了我規劃生活的基調。 (二之二)
(《明報》世紀版,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