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仔細地寫寫見字飲水,怎料此四字原來已是成註冊商標。很多人都因此聯想到內地發生的侵權事件:冒牌搶先註冊商標,反告正版侵權。於是便有New Barlun告New Balance,喬丹告Jordan的怪現象。其運作邏輯是:先註冊者先得,而罔顧創作權誰屬。這是純粹的森林法則,拿知識產權法例作牟利工具,漠視背後尊重創作和產權的道德精神。訴訟糾纏多年,據說各有勝負,只是當體制一日未健全,商業流氓總會找到鑽空子的機會。
但見字飲水不是。
反而又有人聯想到另一種商標註冊手段:將反對者的字眼註冊,借此驅逐批評言論。香港例子是無綫利用子公司註冊「CCTVB」和「sayno4tvb」,此行動既非保護自身知識產權,也無利可圖,而僅是容不下批評嘲笑聲音。這是專制者的狹隘性格,一九八四式禁聲手段,但商機構並沒有無限膨脹的權力,只有鬼鬼祟祟地走法律罅,既無滅聲之效,亦顯得自己太過方丈了。
但見字飲水依然不是。
若要類比,註冊見字飲水有點像把「學而時習之」或「我思故我在」註冊成商標。大家對誰能從中圖利不是十分關心,而是心痛好好的一句話被私有化了。古哲箴言自然是屬於全人類,我覺得見字飲水不應成為被限制使用的註冊商標,主要原因正在於:它不只是潮語,更是一句當代箴言,一句滿有時代意義的話,不該被片面理解為一種商業創作。
給我的話,我寧可替見字飲水搞Creative Commons。
見字飲水大概在2020年左右開始流行,跟商標註冊時間一致。此詞流行於香港亂世,如果你已忘記當年是怎樣的一個時代,可以這樣想像:你覺得身邊一切價值幾乎都已崩壞,生而為當時的香港人,你似乎只有剩下一種確鑿的人生意義,就是:生存下去,跟最壞時代鬥長命。
商標註冊者說,他過去因長期工作忘記飲水,影響健康,於是朋友經常提醒,最後才逐漸演化成此話。聽起來,這故事很心靈雞湯,很合於用作市場宣傳,卻遠沒有足以令「見字飲水」四字深入民心的力量。見字飲水的高義應當在於:你只能以生存下去作為跟壞時代對抗的唯一手段,而「飲水」,正是「要生存下去」的委婉詞。你很想把這個訊息告訴你關心的人,或是跟你共同承受著相同時代命運的他人,而偏偏在2020年,你已不能公開暢言了,於是你只好留言,道:「見字飲水」。意思是:不要死,未來見。
我首次聽到「見字飲水」四字時,已不是在想關於個人健康的事了。四字於我,既是一種悲壯,也有潛隱避世之態。水是生命之源,而咖啡、酒和可樂則是商品。在最好的時代,我們縱情享樂,商品化的飲料可以提升情趣,豐富生活的格調。而水卻從無這種味道。我們飲水,是生物性的,而在最壞的時代,生物性的事也變得更加重要。酩酊之醉可以忘憂,卻磨沒意志;咖啡之香關於格調,但在某種心情下,保持格調已變得奢侈。至於可樂,怎樣說都擺脫不了它的商品味。
而我真的在那許多個月裡,關注我的飲水量,每天八杯,或者兩瓶。當生活過得酸苦,水就格外甘甜,所以,見字飲水吧,這樣並不會侵犯到誰的知識產權的。
(《明報》世紀版,2022年3月31日,https://bit.ly/3j8y6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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