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列傳》記載了五大刺客,而我只算其四。居首的曹沫,我至今看不出他可被稱為「刺客」的理由。他勇武,獨持匕首挾持稱齊桓公,但由此至終只想逼他還地於魯,並無刺殺之意。荊軻死前也曾言道,本想生擒秦王,逼其還地於諸侯,才致失敗。如此推論,荊軻也未必算是刺客了 — — 但當然,荊軻刺秦太經典了,風蕭蕭兮,圖窮匕現,結局他亦求仁得仁,完成刺客壯士不還的命運,反而突顯曹沫勇得機智,卻非刺客的那種命。
正如流傳所講,古之大刺客者,士為知己者死。此言出於擊衣的豫讓。豫讓刺趙襄子失敗,趙襄子問他,你曾替范氏、中行氏做事,智伯滅了他們,你不替他們報仇。如今我滅智伯,你又為何要替智伯報仇呢?豫讓答得妙:范氏、中行氏視我為普通人,我就當他們普通人:智伯待我為國士,我便以國士之身報之。趙襄子大為感動,便脫下衣服給豫讓,著豫讓以劍擊衣,象徵式報了智伯之仇,才自刎而死。我覺得,論死得悲壯,豫讓自不及毁容挖眼腸流滿地的聶政,不過聶政跟專諸和荊軻一樣,皆是受顧行刺,所謂為知己而死,背後有功利成份,也有點為權力鬥爭而犧牲的況味,論意志自由,自不及豫讓。
當年我讀《刺客列傳》,總是納悶:先秦刺客何其多,為何只寫這五人?其中有兩個,我就特別想給他們立傳。
一個是鉏麑。鉏麑的故事,載於《左傳‧晉靈公不君》,話說晉靈公為君不仁,大臣趙盾屢勸不聽,反而惹毛了晉靈公,便暗中派刺客鉏麑行刺趙盾。鉏麑一大清早潛入趙盾家,卻見趙盾早已穿好朝服,端正地坐著打瞌睡。鉏麑下不了手,便離開了趙盾家,慨嘆道:「時刻不忘恭敬國君,真是百姓的靠山啊。殺害百姓靠山,是為不忠,違抗國君之命,是為失信。忠信不兩存,我只好一死了之。」便一頭撞到槐樹而死。
有一個不知是史學還是文學的笑話是這樣的:鉏麑這個故事,一定不是史實。史家又不是鉏麑肚裡的蟲,怎知他心裡有這一番糾結?這顯然就是文學上的全知視角和心理描寫了。至於太史公不寫,還可能因為鉏麑事跡不合「士為知己者死」的主題。刺客之知己,是請他(或使他)做刺客的人,專諸的公子光,聶政的嚴仲子,豫讓的智伯,荊軻的太子丹。而鉏麑的晉靈公,對不起,兩人之間沒什麼高尚情義,反而作為行刺對象的趙盾,雖叫鉏麑失信於君主,卻造就了他這一場壯烈的死亡。
關於刺客與行刺對象之間的氣節瓜葛,還得提及要離。太史公沒寫要離,而我最初是把專諸和要離的故事拼起來讀的。吳公子光派專諸殺吳王僚而奪位,即位成吳王闔閭後,又派要離殺吳王僚之子慶忌。據《吳越替秋‧闔閭內傳》記載,闔閭為斬草除根,派要離刺殺逃往外國的吳國第一勇士慶忌。事前要離定下苦肉計,要闔閭殺其妻兒,斷其右手,以取信慶忌。要離投奔慶忌,很快獲得信任。後來慶忌討伐闔閭,便跟要離同坐一船,當船到達江中,要離趁慶忌不備,以矛刺中慶忌要害。但慶忌不愧勇猛過人,差不多要死了,竟還可以一手抓住要離,將他整個人浸入江水中,再拋回船上。左右要殺要離,但被慶忌阻止了。他說:「他也是勇士,豈可一天之內殺死下兩位勇士呢?」言畢便氣絕而亡。
左右釋放了要離,但要離沒有離開,並說:「我為國君犧牲妻兒,是不仁;為新君殺舊君之子,是不義。身為刺客本來就是一死,不義也沒所謂,但我現在沒死,這才是真正的不義。我身負三重不仁不義,還有何顏面面對天下人呢? 」於是自斷手腳,伏劍而死。
要離的悲壯,在於他看穿身為刺客的矛盾。闔閭有當權者的無情,反而身為行刺對象的慶忌,卻是古道熱腸,他跟鉏麑的趙盾一樣,既是刺客的對手,也是令刺客最後自我完成(或毁滅)的最後一根蘆葦。
刺客不過是一死,但因著行刺對象的水平,暴力也是壯美的。
(《明報》世紀版,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