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在香港發生的小故事,數年前。一對新手父母帶著不足一歲的兒子,在某北區大型商場閒逛。忽然他們嗅到一陣熟悉的甘香,原來是兒子大便了,需要馬上換片。這對父母警覺地搜索商場中哪裡有育嬰室,但他們很快便失望了:這商場地方雖大,卻是舊式的,很可能是上世紀九十年或更早的裝潢,一些利民的設施都不齊全,包括沒有任何可供換片餵奶的空間。這對父母四目相覷,連忙找到一個「殘廁」,一家三口連同嬰兒車便擠了進去。
「殘廁」衛生欠奉,也沒嬰兒床或枱面讓兒子躺下。幸好兒子強壯,父親便夾著兒子腋下,著兒子撐站在廁所板上,母親隨即俐落地脫下兒子小褲子和沾滿穢物的尿片,迅速地用濕紙巾替兒子清潔,穿回乾淨新片、小褲子,把一干穢物通通塞進膠袋,紥緊袋口,扔到垃圾桶,再把手洗淨。過程中父親一直夾著兒子,不讓他亂動,也不讓他碰到廁所裡的東西。
故事未完。這對父母收拾好,把兒子抱回嬰兒車,再打開關鎖已久的「殘廁」大門,打算離開。不意門外站著一個五十來歲的女人,她似乎是剛好經過,也似乎是一直在此等待,但見這對父母推著嬰兒「殘廁」出來,竟馬上破口大罵。內容大意是,你們這班大陸人,又濫用商場資源,又要弄髒地方,這「殘廁」不是給你們用的,之類。父親心中有氣,卻不想在妻兒面前跟別人對罵,只大聲回了一句:「我們是香港出世的!」就急忙帶著妻兒離開現場。三口子這天逛街的興致,也就沒了。
我就是這個父親。
事後回想,那些年的社會氣氛如此繃緊,這位罵人的女人在這北區商場到底經歷過什麼呢,不難想像,我或許可以體諒她。我只是疑惑,是怎樣的一種社會共識,令一個商場設計者特意建一個供傷殘人士使用的「殘廁」,卻沒想到需要一間方便育嬰者的房間;又是怎樣的一種習見,叫人覺得拿「殘廁」來替孩子換片,是「濫用資源」呢?
社會有責任對弱勢者作特別關顧,這是當代正義論的主流共識。但羅爾斯歸羅爾斯,換片歸換片,如何判斷我們是否應該將育嬰者(就是父母嘛)視為跟坐輪椅的人為類別相近的「弱勢者」,因而每個商場都應該設有育嬰室?政治哲學家們沒有說,當然也很少人會這樣想。多數人所認為的是,育嬰者不是「弱勢者」,更不是在社會正義論題中乎合某種弱勢族群參數(如性別、種族、性傾向、經濟階級、新移民等)的族群。「父母」 — — 時有網民蔑稱為「港爸港媽」或「怪獸家長」 — — 實際上是個有特殊需求的族群,卻在社會習見下,被逼成一批不大信任社群主義的極端個人主義者:他們若在照顧孩子時需要幫忙,要麼不惜加重經濟負擔也要聘請外傭,要麼央求「四大長老」(四位祖父母輩)出手相助,要麼就只有自食其力,工作育兒雙線進行。
我絕不是在怨什麼,事實上,香港社會制度待育嬰者尚算不壞了。我真正想說的是,我始終惦念著當年在歐洲城市裡,條件反應般替我和妻搬嬰兒車上落樓梯的路人身法。但對於在我所生活的城市裡的身旁和網上,一直對我投以「你養唔掂就唔好生啦」的目光,或是口口聲聲說欣賞我竟敢生仔的勇氣、心裡卻對我生兒育兒一事漠不關心甚至嗤之以鼻的態度,怎麼說,我也是耿耿於懷的 — — 雖然我早就明白,「最後小孩還是得由我一個人照顧」。
這是為人父母者之激進根源。(二之二)
(《明報》世紀版,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