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步行的速度大約是每小時五公里,若你有散步之意,速度可能減至三到四公里。就當是四公里好了,我一向喜歡散步,如沒事忙或沒特別地方去,就在街上隨意走走,動輒走一個小時好輕鬆。一算,就是方圓四公里的範圍內,都是我散步的地方了。當然人生繁忙,人愈大,閒晃的時間也愈奢侈,於是我經常提早半小時出門,多走一個地鐵站才上車,或提早兩個巴士站下車,再走到目的地。好在香港城景綿密,半小時腳程內,四處都是嶙峋斑駁的好風光。
可是我最近買了一輛汽車。朋友知道,都在問:什麼品牌?什麼款式?出廠多久?走了多少哩?有沒有什麼什麼功能?之類之類。我都是回答說:代步而已,都是為方便載家小出入。「代步」一詞,可圈可點。為什麼有腳不走要代步呢?久居大城市的我一直不明白,直至我搬到溫帶小城,才赫然發現:香港不是大城市,而是巨大而密集的散步場,你絕不能單靠散步,就從城市的一端到另一端,但你可以配合公共交通工具使用 — — 要注意,乘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為了到達目的地,而是為了支援我達成散步的意慾。遲點上車,早些下車,我就可在城景街頭中多散步幾公里。
我從家裡駕車到溫帶小城的市中心,要十五分鐘。在香港,十五分鐘可走一個地鐵站的距離,而我現在走路到市中心則需要一小時,踩單車則要半小時 — — 兩種我都沒有試過,是google map的估算。未駕車前,我必須先走十分鐘到巴士站,再等一輛十五鐘才一班的巴士到市中心。可是巴士班次經常無故取消,我曾試過乾等一小時才有車,那絕非人生愉快的經驗啊。平均地說,由出門至上到巴士,也要半小時。可是,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從家走到巴士站,是連一間店鋪都沒有,街沒錯很闊,兩旁屋子都是典型英式紅磚小屋。我也喜歡在這種如畫的小城風光裡走,但始終不是我所記掛的港式城市散步。
汽車開至每小時五十公里,是一個舒適的行車速度 — — 溫帶島國自然是用英制,即三十英里多一點,剛好也是市內的限制速度。步行跟駕車的速度差是十倍,減去一些開車停車等燈位等塞車的時間,四至五倍是合理估算。自買了車,我就開始沉迷玩google map:起點設定在我家,然後在終點欄輸入小城及周邊地方的名字,看看其駕車路徑和行車時間。我仍以一小時為度,駕車一小時不辛苦,那麼我所能「以車代步」的範圍,就是方圓五十公里了。這距離老早就離開了這小巧的溫帶小城了,我可以開到鄰城,能駛到山間樹林,或去到海邊 — — 我住的小城沒看到海,只看到河。
— — 然而,駕車是一個「點對點」的概念,而不是閒晃的概念。散步之樂,在於散漫而無目的,可以率性走走停停,一不喜歡,又可隨興拐彎掉頭。駕車呢?那其實是一個進入龐大道路系統的過程,路線跟方向都有既定規則,走錯了,掉頭就苦了,又不可以說停便停,泊車從來都是司機的麻煩事,哪裡都一樣。而我也不是一個multi-tasking的人,駕車時需要專注於操控汽車與路面狀況,哪怕道路兩旁是一片青蔥田野、屋舍盎然,我也沒空多看。於是我把閒晃之意完全收納於車尾箱內,專注把自己跟家小從家裡的「點」載到目的地的「點」。
電影《斷了氣》中有一幕是這樣的:尚 — 保羅貝蒙跟珍西寶在開蓬車內說話,貝蒙駕車,西寶則喋喋不休。尚盧高達利用他的jump cut神技,將西寶的話剪成不連貫的一段段,而觀眾則看到車外的街景一直在跳接。我駕車時,雙眼專心看路標和街燈,兩旁風光再好,仍是高達鏡頭下這不連貫的沒趣模樣。
(二)
某天,我已忘了是幾點鐘了,漫天灰濛的雲層阻擋著藍天,日光稍能穿雲照出,但太陽已霧化成一片光暈,見不到形狀。是故我彷彿在一個沒有時鐘的日間時光裡,判斷不到時刻。我的汽車在筆直的公路上走,路上車輛疏落,卻都走得快。我以一個不致影響其他車輛快駛、公路上算是慢的車速行駛,也樂於任別的車自我車旁飛快奔過爬頭。我正襟危坐,緊握軚盤,小心奕奕維持穩定車速。那是一個「我駕我車」的起源時刻:我把車開至我從未開過的高速,時間也彷佛停止了,我在司機位上跟我車在一起,世界也只有我跟它 — — 我跟我所身處及所能全權操控的空間,外面的灰天跟公路上營役的車輛都與我無干。許多年後,我會單手操控軚盤,另一手的手肘則放在落下玻璃的車窗框上,悠然地以接近公路車速上限的速車開著車,心裡嘲笑這種個青澀的時刻。
那次是我首先離開所居的小城,獨自駕車到鄰城。兩城由公路相連,如果你由市中心出發,會先駛過尚算繁忙、多車多燈位的小街,中街,然後駛到近郊,兩旁房屋愈見疏落,而車速上限則愈來愈高。有一個滿有電影感的駕車時刻,往往就在這時發生:突然間,你經過一棵樹、一間平平無奇的屋子,或僅僅拐過一個小彎,忽地豁然開朗(陶淵明這詞可謂妙筆生花),公路兩旁馬上一望無際,有時是農田,有時是原野,有時是一些我輩城市人一時難以描述的空曠郊景。這時汽車縱快,無垠景觀的後移速度也十分緩慢。
駕車不久,我已喜歡上這個「時刻」 — — 或者應說是「時空」,一個好像只有相對論才能解釋到的時空感:「我」相對於我這封閉狹小的車廂,是靜止的;「我」相對於公路上的其他汽車,則有著變化多端的相對速度;至於遠方的地平、天際跟宇宙,「我」的相對位置則是緩慢地變化。就在這一瞬間,因為速度,我跟世界隔絕、斷裂了,我跟我車,就已是全世界。
電影Drive My Car 的故事是這樣的:主角家福是舞台劇演員,他習慣在駕車時播放妻子替他預錄的劇本台詞,這樣他就可以跟錄音做對手練習台詞。電影主線之一是家福跟妻子的關係,他深愛妻子,卻知道妻子對他不忠,兩人從未把事情說破,妻子卻猝死了。家福就是帶著「妻子為何不忠?」這一疑惑生活下去。於是,駕車時播放妻子錄音就成了他跟逝去妻子的最後連繫。電影中有一節說到,劇團安排了一名少女任司機去接送家福,他起初猶豫,後來見少女駕車技術嫻熟,就勉強接受 — — 我看戲時總覺得主角這一「猶豫」,才是電影的主題,但一時又說不出所以然。當然了,電影解讀,各家自有說法,而當我封閉在公路的我車車廂裡時,不意也想到此幕。
「駕我車」典出披頭四一曲,Paul McCartney說,那是「對性的老藍調式委婉說法」。但我覺得這樣說 — — 或這樣想像「我車」 — — 太泛性論、也太男性中心了。男人駕車如御女,我倒希望說法本身也只是一個隱喻,暗指一種自我觀照經驗,可以關乎性,但也可以不。家福猶豫,或意味著他不要有人入侵他這「我跟我車」的時空,這那裡,他可以排戲,可以想念妻子,可以繼續咀嚼妻子不忠的疑團,好讓他生活下去。重點在於,「我跟我車」儼然是自我潛意識的投射。
我也迷上了用力關上車門時的聲音 — — 不用力的話,門關不緊,車上感應器會提醒你。因此我關車門會使盡勁,「啪」一聲,外部世界的紛雜都被隔絕於外,車廂忽然悄靜下來。然後我會扭動車匙,聽到引擎起動聲音,也感到外界景觀開始「相對地」移動了。佛家說觀心,精神分析有解讀潛意識的技術,而我則有「drive my car」 這一方法 — — 獨自駕車去兜兜風,或即使只把車泊在一旁,躲在司機位上什麼也不做。
(《明報》世紀版,2022年9月29日及10月6日,https://bit.ly/3z3VoAq ; https://bit.ly/3eOPZ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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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的影評:
《Drive My Car》:改編村上短篇,濱口龍介一定要拍三小時嗎?
https://bit.ly/3F6vl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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