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正健
在劉曉波據說「被」政權火化成灰、然後撒進無情大海的那些日子裡,我反覆咀嚼他那篇奇怪的文章:〈我沒有敵人 — — 我的最後陳述〉。2009年,劉曉波在受審時將這篇自白書交予法庭,2010年更成了諾貝爾和平獎頒獎禮現場上,跟空盪櫈子共鳴的朗讀之聲。文章副題曰「最後陳述」,即使劉曉波肉體生命未終盡,但公共生命早就被暴政奪去,文章也成了他的〈多餘的話〉,坦露,而玄機處處。
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那是劉曉波在文中唯一要向體制說的話,而且已說了足足二十年了。1989年,有他在內的「天安門四君子」共同發表《六‧二絕食宣言》,劈頭第一句口號就是:「我們沒有敵人!不要讓仇恨和暴力毒化了我們的智慧和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宣言直陳,敵人意識是中國人的遺傳,1949年後的所有政治爭端無不是仇恨心理作祟的階級鬥爭思維,最終都會發展專制政治。只有摒棄仇恨,在寬容、尊重和妥協的基礎上,才能建設民主中國。二十年後,劉曉波將這套觀點幾乎原封不動地搬到他的自白書裡,但比起二十年前,他的寬容度更大,肌理也更細緻。《六‧二絕食宣言》只提及時任總理的李鵬不是敵人,但〈我沒有敵人〉卻是說所有監控過他,捉捕過他、審訊過他,起訴過他和判決過他的,都不是他的敵人。
對敵人寬容,漢語中我們找到一個「恕」字。恕者,仁也,而恕字從心從女,故亦有一重女性心存慈愛之意。金文中的「恕」通「怒」,但在篆文裡卻一分為二,將「恕」解作女子寬諒別人的冒犯,「怒」則為奴妾反抗主人的役使。劉曉波〈我沒有敵人〉表達了一種「恕的意識」,但二十年間,他的「恕的意識」有兩種重大變化,一是意識上的個體化(individuation,此處我借了榮格的述語,但用法不嚴格遵守原意)。劉曉波清醒地說,自己是「被六‧四情結引向持不同政見者之路」,六四成了他這一代異見者的集體原型,但他即使親歷暴行,也堅決不抱任何仇恨。《六‧二絕食宣言》裡的恕,是概念化的,也是集體的,當時北京尚未被血濺,空談「恨」或「恕」,都不過某種政治綱領或意識形態的化約表述。可是〈我沒有敵人〉以「我」為名,劉曉波不再代表任何人,他只代表自己,只代表自己這個從六四現場起步然後渡盡劫波的堅壯心靈,獨特,而強健。此時此刻,劉曉波一句「我沒有敵人」,比二十年前的那句,實在有力太多了。
劉曉波傳記作者余杰評論說,面對六四,劉曉波無法做到「哀而不傷,怨而不怒」的詩學境界,他的情感如岩漿暴發,血流如注,那是「哀而傷,怨而怒」,沒有節制的面目。如果余杰的說法是準確的話,那麼劉曉波的恕就不可能是從八九學運直接繼承過來了。從「怨」(恨)起,轉向具有反抗奴役的「怒」,往後竟沉澱凝煉成寬諒他人的「恕的意識」,其心靈負荷之大,絕不是我輩局外人所能想象。自有不少恨意填膺的異見者對此等「恕的意識」不以為然,認為那是羸弱之態,是對暴政放生妥協,絕不可取。我同情這種觀點,可我們還得要分清對「寬恕他人」跟「不追疚他人罪責」之間,是有相當微妙的差別的。我不免想到某些曾負盛名流亡民運人士,是怎樣在安穩生活中失節失態。這些人口中的「恕」,跟身在囹圄中的劉曉波所說的「恕」,斬釘截鐵地,是兩種不同概念。
由此我便想到劉曉波「恕的意識」的第二種變化。為什麼他要寬恕一個替他銬上手鐐的警察?為什麼他不將一個親口宣判他有罪的法官看成敵人?更重要的是,為什麼《六‧二絕食宣言》提及的是李鵬,而在〈我沒有敵人〉裡卻沒有任何一個當世中共領導人的名字?他的「恕」的指向性似乎改變了,即從一個政權或代表政權的執政者,轉向諸多替政權服務的普通人、無名者。我猜想劉曉波刻意不提領導人名字,並不能歸因於他已失去了寬恕暴政的精神意識,而可能只是為了避免刺激中共,讓自己陷於更危險的位置。反而他將視轉移到直接把這群對自己施行肉體和精神折磨的人身上,恰是提出了一個關於「恕」的政治性問題:應該怎樣看待助紂為虐的人,尤其是當助紂為虐的人已深入國家社會每一個細節上?
鄂蘭(Hannah Adrent)的政治倫理學說是當代轉型正義討論中一個不可忽視的理論資源。在考察納粹官員艾希曼(Adolf Eichmann)受審過程之後,她提出了「Banality of Evil」這一著名概念(通譯「平庸之惡」或「惡之平庸」,但蔡英文(男學者,不是女總統)譯作「罪惡的浮淺性」,顯更見匠心),概念至今已不難理解,簡言之就是一群道德麻木,思想閉塞的人,如何不對國家暴行作出任何反省,盲目執行體制任務。惡行與邪惡的心有時無關,他們或許真的不知道他們正在做什麼,而更多時候,他們是介乎知道與不知道之間。劉曉波心知肚明,這群體制內的前線官員並非大奸大惡,亦不會對自己所作所為懵然不知,而他卻選擇了對他們寬容,不以怨憤回應惡之浮淺。可是,憑什麼寬恕他們?或說一個更逼近劉曉波畢生理想的問題:憑什麼認為,不去譴責罪惡的浮淺屬性,竟然有助國家走向自由民主?這是〈我沒有敵人〉最令我不知所措的地方。
「恕」向來是轉型正義一個核心難題。恕的隱含意思是放棄追究罪責,但恕跟追究罪責之間卻有著個人與公共的差別。恕是個人態度,而追究罪責則是法律與公共倫理範疇內的事,貿然以個人態度覆寫公共倫理問題,往往會錯失了清楚梳理問題的機會。因此在轉型正義的討論,「恕的意識」通常會被改寫為「社會和解」這種較接近公共領域的概念。可是社會和解必須建基這樣一個處境:一切歷史真相和罪行都被充份揭露之後,社會選擇以「論述真相」而不是「訴諸法律刑責」或「倫理審判」作為彰顯正義的手段,以免妨礙政治轉型後的體制發展。
於是,劉曉波的「我沒有敵人」斷言即使體現了他特立獨行的高尚情操,卻是不合時宜的。即使我們真的要對曾替國家體制加害於我的人表示寬恕,也應該在政治轉型之後,而不是在極權仍然如日中天之時。我確信劉曉波之言有著巨大的道德感召力,卻陷入政治倫理上的困境。鄂蘭在回覆別人對惡之浮淺的批評時曾經指出,應當認真思考在國家罪行中的個人責任問題,我們既不可以將責任全部推卸給體制(都是社會的錯!),而免卻個人責任,也不可把責任平均分配到社會上每一個身上(我們誰都有責任!),而抹掉個人責任之輕重緩急。我們應該怎樣判斷一個檢察官跟一個獄卒,誰對劉曉波的傷害更大,誰對體制裡的正義傷害更大呢?在無法清楚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憑什麼將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寬恕,擴展成一群人對另一群人的寬恕呢?
我拿不準。正如我也拿不準,劉曉波捨「仇恨心理」而取「沒有敵人」,是否只是一次個人精神的抉擇,而不是一場理想的公共倫理方案?
但無論如何,劉曉波即使肉身成灰,英靈終亦不散。他將成眾多的歷史證物之一,以其半生苦厄舉證政權的不仁;他也將成招魂幡旗,引導我們跟現代人類裡所被壓迫的祖先相認,好等我們萬一忘記了仇恨,也能理性地記住人類所曾犯過的罪行。可惜中國至今仍是一個苟且的國度,相對於艾希曼們在納粹之下所犯的浮淺之惡,現在的人的惡更加浮淺,也更多自我開脫的藉口。獨裁者一直在進化,中國是個集中營,但受害者所經受的不再是單一的集體屠殺,而是慢性的身心剝削,它比納粹「現代性屠殺」的分工更精細、更制度化、也更能將人民身心細拆成小塊小塊,然後逐塊熬煮,叫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渾然未覺 — — 而劉曉波由怨而怒,從怒到恕,那是一種對惡之浮淺進行公民抗命的最極端形式,它並非指向當下轉型正義的(不)可能,而是未來轉型正義的可能。紐倫堡確實等待著我們,但身處國家罪愆的歷史結構裡,我們誰都沒有資格審判誰。劉曉波說「我沒有敵人」,其實是說給下一代人聽。
(二之二,完)
上篇:〈從悼念劉曉波想到轉型正義(上):豺狼不死,劍不出鞘〉
這是我的原創首載文章,謝謝閱讀!可以給我一點鼓勵嗎?請在下面的Liker拍手,或直接在Medium拍手3秒亦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