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從悼念劉曉波想到轉型正義(上):豺狼不死,劍不出鞘

鄧正健
8 min readJul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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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鄧正健

劉曉波逝世,我讀到網民分享的一首詩:

欲悲聞鬼叫,我哭豺狼笑。
灑淚祭雄傑,揚眉劍出鞘。

詩力如檄文雄健,劍氣横溢,猛而悲壯,大有魯迅筆法。這首詩自1976年天安門事件起便廣為流傳,據說作者是一個名叫王立山的青年,他藉此詩劍指當時仍然當權的四人幫。我最初是在一本名為《天安門革命詩抄》的集子裡讀到它,集中收錄一批由群眾所寫、抨擊四人幫倒行逆施的詩詞,兼懷當時剛剛去世的總理周恩來。在集子裡,這首詩特別醒目,人們格外偏愛,反襯出其他詩詞的哀頽之態。「懷念周恩來」是這批詩詞共同主題,不少詩題甚至直白寫明「懷總理」、「念總理」等字句,編者亦化名「童懷周」(諧音「同懷周」)。那種古已有之的仰望青天賢相之情,溢於紙上詞間,自不能跟「揚眉劍出鞘」的狂狷之勢相比。

我確實明白,劉曉波近乎慷慨就義的死亡場景是怎樣勾起人們哭祭烈士的情結,但跟四十年前這詩抄裡的集體情懷相比,兩者之間的隔閡感卻令人莫以名狀。1976年,劉曉波二十一歲,跟很多同代人一樣,文革只是一個模糊的佈幕,沒有殘害過他的心智,反而造就了他自由自在的少年心靈茁壯長大。他真正踏上生命舞台的時刻,反而是在文革以後,燦爛而躁動的中國八十年代。我讀了一些寫關於劉曉波的悼文和傳紀,無一例外地都在六四的原點畫上一條粗黑的實線,以分割劉曉波的人生。六四以前,劉曉波是青年學者,文壇黑馬,劍挑思想界大老,一身狂傲的青年導師身段。六四之後,他飽歷囹圄,人變得沉著而銳利,寬和卻堅毅,始終以殉道者的形象在公眾面前擔當異議者的角色。很多同代人都說,六四前後是「兩個劉曉波」,其中尤以蘇曉康說得精采:在「兩個劉曉波」的之間,「既是從文化到政治的距離,從尼采到甘地的距離,也是從叛逆、狂妄、目空一切,到自省、謙卑、甘下地獄的距離。」但對「後六四一代」 — — 如我,或比我更年輕的人 — — 來說,劉曉波只有一個:一個腳穿鐐銬卻頂帶光環的國士。

劉曉波逝世早已事先揚張,問題只在發生時間和死亡方式。當他罹患末期肝癌並獲準保外就醫的消息傳出,我亦在憂喜不定中預視了兩個可能結局:一是流放他,讓他出國就醫,並在可見時日無多的生命裡成為流亡異見人士的領䄂,發揮著有限的輿論影響力;二是死在中國,叫他成為另一個奧西茨基(Carl von Ossietzky)。奧西茨基是德國納粹時期的異見者,他是第一個以政治犯身份死在獄中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不幸成了第二個,確實令人扼腕(我們不應該不認為,在公安監控下的瀋陽醫院根本就是一個監獄)。可幸的是,他的鐐銬終於能以極權政府所無法控制的方式脫下來,他頂帶光環也永久地在甘地、空櫈和奧西茨基等形象加叠中保持閃亮。

沒有人一開始就立志做殉道者。即如劉曉波曾在六四現場,目睹這場當代中國史上最大規範的集體殉道事件,他肯定也不願意再以這種方式終結生命。發表《零八憲章》是劉曉波最後一次入獄的「罪證」,「罪名」是中共最常用於肅整異見者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本來劉曉波並非《零八憲章》的發起人,他也曾對妻子劉霞承諾,不在此事著走得那麼前,以免招來政權猜忌。但歷史的偶然跟個性的必然促使劉曉波最終成為發表《零八憲章》的主要人物,他的簽名特別巨大,據說不少簽署者也是因相信劉曉波才簽名。我沒有印象曾仔細讀過《零八憲章》的所有條文,但作為一份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政治作用的條文,它的力量不在內容,而在於在未可預計的未來裡,它可能會在某個歷史時刻裡成為號召體制改革的旗幡,就如它的原型《七七憲章》一樣。

因為劉曉波倉然逝世的震撼,我重新翻看了一遍《零八憲章》,赫然被憲章中的最後兩條所吸引:

18. 聯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態度參與維持地區和平與發展,塑造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維護香港、澳門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過平等談判與合作互動的方式尋求海峽兩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可能途徑和制度設計,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19. 轉型正義:為歷次政治運動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屬,恢復名譽,給予國家賠償;釋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釋放所有因信仰而獲罪的人員;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查清曆史事件的真相,釐清責任,伸張正義;在此基礎上尋求社會和解。

「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據說是中共判定劉曉波有顛覆國家政權之意的重要「證據」,而這個歷史笑話的笑點在於,這正正是早期共產黨向國民黨提出的政治訴求。但《零八憲章》的倡議者不是政治集團,而是一群手無寸鐵的知識份子。知識份子沒有政治革命、暴力抗爭甚至發動內戰的準備,他們的底線大多放在法律之上,他們倡議政治改革,一般是訴諸法律,針對法律上不符人權的部份跟當權者斟酌,而「憲章」(charter)正是一份憲法改革的建議書。一份建議書跟任何一份政治宣言一樣,本身沒有推翻政權的力量,它只是象徵性的,實質力量永遠在群眾之中。發表憲章以及伴隨而來的清算,反映了異見知識份子跟獨裁政權之間的永恆辯證關係:異見知識份子捍守言論自由,行動上卻決不砥觸法律;但獨裁政權則總是借法律之名鏟除異己,法律卻無從制裁政權。當劉曉波在法庭宣稱「我無罪」,正正道出了一個事實:犯法的並不是他,而是體制。但在現行政治權力關係之下,他只能以這種揉性的方法與體制周旋。

對於這種非暴力抗命的偉大形式,我始終於心難忍。現代獨裁政治史告訴我們,這種抗爭形式是怎樣令不計其數的睿智腦袋和有良知心靈白白犧牲。我們總可以說,他們的犧牲不會白費,他們終將成為人民楷模,啟蒙下一代的政治良心。這套思路暗示了兩個可能是截然對立的未來想像:一是體制將會有自內的改變,二是覺醒的人民終會對翻暴政。當代異見者都曾目睹過二十世紀的共產主義實驗徹底失敗,總視暴力革命為洪水猛獸,他們拒絕革命,卻重視人民覺醒。可是魯迅在一百年前已用著名的「鐵屋比喻」告訴中我們,這種覺醒是令人絕望,故在這兩種未來想像之間,後一種是不現實也不道德的,前一種才是唯一出路。而我之所以於心難忍,並不眼見異見者鮮血白流,而是他們被拋擲到獨裁國度裡,他們必須選擇跟一個不打算跟人民和解的政權和解,這與薛西弗斯的荒誕命運並無二致。

我必須回到「灑淚祭雄傑,揚眉劍出鞘」的歷史場景裡。為何周恩來是「雄傑」?為何要哭祭他?全因他是人民總理,體制內最有權力的開明派。十三年後,胡耀邦逝世,悼念他的學生群眾再一次聚集在天安門廣場上,大家也心領神會,中國人民即使再渴望民主,心裡還是希望能出現一個體制內的開明派強人,為民請命,帶領國家邁向民主,而不是透過革命。可是,在六四以後,最後一個稍具此等風範的趙紫陽都失勢以後,中國再沒出現過這樣一個象徵性政治人物了。人民絕了在體制裡發現「雄傑」的願望,「雄傑」只在民間,於是我們有了劉曉波。

《零八憲章》最後一條提及的「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本來在1976年就應該要出現的。條文中提及轉型正義的幾個要求,包括查清真相、釐清責任、伸張正義和尋求和解,這幾點有因果上的先後次序,即先要還原歷史真相,說明法律和政治上的罪責誰屬,進而才能探討伸張正義的措施,並同時考慮達至社會整體和解的方法。在當代西方轉型正義的例子中,一個關於社會和解的弔詭問題經常被討論:是否應該為了今後的社會和平和民主化發展,而對部份歷史罪行不作追究?舉一些例子:極權制度下參與罪行的官員人數過於龐大,為免因大規模懲處而造成社會動盪,最後只起訴小部份國家高級官員(香港歷史裡有一個可作類比的弱例:廉政公署成立後對前線警員貪污行為的特赦令);內戰雙方共同商討論述歷史真相的方法,尋求一個對雙方都有利的版本,以作為停戰條件;又或者,有失勢的獨裁者會在被承諾獲得特赦後才交出權力,等等。

1976年中國政治動盪,周恩來、毛澤東相繼逝世,四人幫倒台。但官方歷史中一直稱道的改制開放奇跡始終對轉型正義的問題隻字不提,對四人幫治罪顯然未能伸張在政治轉型上的正義,即使四人幫罪有應得,可官方沒打算對文革真相進行歷史還原,毛澤東的政治罪責仍是禁忌,四人幫倒台只說明了他們是政治鬥爭中的失敗一方,而不是體制有意透過對他們的懲治來彰顯歷史正義。根本問題在於,當一個特定時期的政權是要透過繼承或延續前期政權的來取得合法性,要它以體制改革來彰顯轉型正義是十分困難的。因為轉型正義的出現常有一個前提:政權延續性的斷裂。只有新政權才會藉著追問歷史真相向舊政權問責,在一個具延續性的政權裡,若繼承者追問前代罪責,自會影響政權的合法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在政權繼承者無法向上代執政者追問歷史罪責的歷史迥路中,讓鮮血一層一層地鋪積下去,而六四正是將這個歷史迥路轉入死局的決定性事件。六四之後,中共政權更難回頭,這種歷史迥路已於政權結構中盤根錯節,而劉曉波一生被六四割成兩截,後半生就注定在轉型正義已幾不可能的政權腳下生活,偏偏他跟同路人將「轉型正義」放進《零八憲章》為作壓卷條,那根本就是與虎謀皮。

人之大者,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我仰望劉曉波,是因為他的大勇氣。

(二之一,未完)

下篇:〈從悼念劉曉波想到轉型正義(下):由怨而怒,從怒到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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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正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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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鄧正健

香港寫作人。著有個人文集《道旁兒》(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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